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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規懶人包】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-國中與國小福利社可以賣哪些飲品及點心?(含例題)

 


台灣營養師Vivian【法規懶人包】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-國中與國小福利社可以賣哪些飲品及點心?(含例題)
本文整理:國中以下學校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應遵循之規定
例題解析
✅正確答案為:選項2與3
📖解釋
選項一、麵包中油所提供的熱量佔總熱量之比例高於30%, 因而不得於國中與國小販售
選項四、優酪乳、豆漿之添加糖量不得超過總熱量之30%

🍎補充說明:
國民中小學學校午餐供應之飲品、點心應符合「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」之規定,不得提供發酵乳飲品、愛玉、布丁、茶飲、非 100%果蔬汁等。
➡️飲品:指純果(蔬菜)汁、鮮乳、保久乳、豆漿、優酪乳、包裝飲用水及礦泉水等七種飲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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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整理:國中以下學校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應遵循下列規定

項目

範圍

備註

一份飲品及點心食品供應之

熱量

小於250大卡

 

脂肪

占總熱量百分比<30%

鮮乳、保久乳、蛋及豆漿得不受上上述脂肪熱量比例限制

添加糖類

占總熱量百分比<10%

優酪乳、豆漿之添加糖量得占總熱量之30%以下

400 mg以下

 

烘培食品(麵包、餅乾、米製品)

油及糖

所提供的熱量總和不得超過總熱量之40%

油、糖個別所占之熱量亦不得超過總熱量之30%

其他

反式脂肪酸應為0;飽和脂肪酸所提供之熱量應佔總熱量10%以下

 


完整法規請見:https://www.rootlaw.com.tw/LawArticle.aspx?LawID=A040080081024000-1051121

撰文者
Vivian李芷薇營養師

一心投入營養知識的傳播,用最簡單的語言與最清楚的圖解,讓學生族群、職場上班族到社區長者都能秒懂營養學。

現職||國立臺北大學營養師、臺北市信義區健康中心特約講師、企業健康講座合作講師、企業食品法規顧問
學歷||臺北醫學大學保健營養學系碩士,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組 研究生


工作接洽/企業講座/社區料理活動/校園營養課程/文章邀稿/活動策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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